2017年7月19日,酒业协会在北京召开葡萄酒酒庄酒证明商标使用签约仪式。此次签约仪式的成功举行,代表着戎子酒庄正式成为批获准使用酒庄酒证明商标企业,也是山西省并且被批准使用葡萄酒酒庄酒证明商标的酒庄,代表着酒庄多年的努力得到酒业协会和法律层面的认可和肯定,戎子酒庄严格按照酒庄酒规范执行,将在为世界人民提供优质酒庄酒道路上全力以赴、不忘初心,继续前进,致力于“做一瓶世界好酒”,坚持铸造一个有梦的民族品牌,将葡萄酒文化发扬光大。
葡萄酒酒庄酒证明商标的推出,是协会集行业的力量来建立葡萄酒酒庄及酒庄酒的规范,由所有参与单位共同推广、维护、监督,并通过商标法和相应的管理规则来规范酒庄酒生产,是酒业协会在酒类行业中推出的个产品证明标识,不仅是产品品质的象征,而且在整个生产和流通环节是可以追溯的,酒业协会以第三方公正的立场,对使用葡萄酒酒庄酒证明商标产品的品质承担不可推卸的连带责任,以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消费者是“酒庄酒证明商标”品牌战略的终受益者。
戎子酒庄少庄主、副董事长张泽签订酒庄酒证明商标使用协议书
在葡萄酒酒庄酒证明商标使用签约仪式上,戎子酒庄少庄主、副董事长张泽正式与酒业协会签订了酒庄酒证明商标使用协议书。由酒业协会颁发《葡萄酒酒庄酒证明商标(第5504363号)使用证》和发放酒庄酒标识,并在新闻媒介上发布公告。
葡萄酒酒庄酒证明商标使用签约仪式合影
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邓小丁处长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地理标志处调研员肖翠兰女士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监管一司金波副处长、酒业协会理事长王延才、酒业协会常务副理事长王琦、酒业协会副兼葡萄酒分会王祖明以及戎子酒庄少庄主、副董事长张泽等获得批葡萄酒酒庄酒证明商标使用授权的16家企业代表出席签约仪式。